1、免学费,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(含戏曲表演专业,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。
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数(不含城市涉农专业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数)的15%确定。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、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(不含住宿费)。免学费补助资金,由中央和升级财政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补助。
2、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人数,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20%确定。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。
学校在学生入学时即组织开展相应认定工作。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。